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章程》和《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单位会员
二、会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3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15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三、缴纳时间
单位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本年度会费。
四、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户 名: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帐 号:522010100100621880
五、缴纳说明
1、到协会秘书处直接交纳的,即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新入会单位的会员证书现场领取。
2、汇款或转账的,请注明“特种设备协会会费”字样,在汇款、转账底单复印件上写明会费收据的抬头、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传真至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收到传真并查实款项后,邮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新入会单位的会员证书一并邮寄。
3、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会活动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请及时缴纳会费为盼!
联 系 人:郑菁 联系电话:85815622
传真电话:85815622 电子邮箱:qdstzsbxh@126.com
协会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5号青岛市特检院三楼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2016年2月28日
附件: 青特协〔2016〕1号-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