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联合举办的“《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宣贯会”,报到时间及地点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4日报到,4月15-16日参加学习。
2、地点:青岛致远楼宾馆,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
二、宣贯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4、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
三、宣贯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解读;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解读;
3、《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解读;
4、落实总局发布的《两个规定》(73号令、74号令)若干问题答疑。
四、报名方式
本次宣贯活动自愿参加。请欲参加人员于4月14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鉴于机电类预报名参会人数相对较少,本次宣贯会将调整课程内容,承压类和机电类企业参会人员一同参会。
五、宣贯费用
1、宣贯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单位1400元/人(含资料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00元/人(含资料费)。
2、请欲参加宣贯的相关人员于4月14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六、食宿费
参加人员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其费用自理(自行在酒店办理)。
七、相关资料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
以上资料将在报到时发放。
八、培训证书
宣贯结束后,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联合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两个规定”培训记录存入单位培训档案备查。
九、联系方式
若对活动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孙宇 18811506300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于洋 18561668089
关于在青岛举办《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宣贯会的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