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收费标准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缴纳会费的单位,可填写《会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1.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应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下半年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2.缴纳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均可;

名称: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香港西路支行

帐号:522010100100621880

税号:51370200MJD800318N

电话:85815622

三、  会费开支范围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服务于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业务活动及秘书处办公费等方面的开支。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制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员会费由秘书处统一收取;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2.本会的日常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由秘书长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的质询和监督;

4.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在换届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5.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经理事会表决后作除名处理。

本办法经2023年12月15日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2023年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青岛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附件

      年会费减免申请表

 

单位名称


会员级别

□副会长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减免方式

□全免              □减半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