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缴纳会费的单位,可填写《会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1.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应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下半年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2.缴纳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均可;
名称: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青岛香港西路支行
帐号:522010100100621880
税号:51370200MJD800318N
电话:85815622
三、 会费开支范围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服务于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业务活动及秘书处办公费等方面的开支。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制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员会费由秘书处统一收取;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2.本会的日常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由秘书长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的质询和监督;
4.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在换届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5.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经理事会表决后作除名处理。
本办法经2023年12月15日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2023年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青岛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附件
年会费减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会员级别 | □副会长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减免方式 | □全免 □减半 | |||
情 况 说 明 | ||||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