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号令),提高使用和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协会定于11月下旬举办第二期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0日下午14:00-16:30,13:40开始签到。
二、培训地点
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413室(青岛市特检院4楼)。
三、参加人员
1、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单位工作人员。
2、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7:00时。

五、相关费用
1、培训费:500元/人,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单位免费。
上述费用请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尽快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 522010100100621880
开户行:兴业银行香港西路支行
2、为便于识别,请在办理汇款时,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安全培训-***”。汇出单位或个人与开票单位不一致的,汇款请注明“开票单位名字”。
3、、已汇款的单位在签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往返交通费由参培单位自理。
2.本次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
3.请各参与单位确定好参培人员后组织报名,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便于培训证书的发放。
4.请参培人员服从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好公共秩序。
5.因停车位紧张,建议绿色出行或者拼车。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 洋 电话:0532-85815771、18561668089
附件: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pdf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