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青岛市特种设备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青岛市特种设备行业标准有效供给,现依据《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市特种设备有关单位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立足于特种设备相关领域,有利于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行业技术服务水平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服务模式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2.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3.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自筹资金保证团体标准按时顺利完成;

4.申报单位应具备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主要起草人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熟悉团体标准编制程序和要点。

(二)申报标准要求

1.团体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团体标准应着眼于提升行业水平,在已有的成果或管理经验基础上紧密贴合市场动态和创新需求,填补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空白,能够在行业推广并促进行业进步,引领行业发展;

3.团体标准应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其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

三、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年31日可不定期申报方式,协会受理后将适时组织立项审查,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

2.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1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将申报材料1、2的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并将纸版资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南

电  话:0532-85815622

邮  箱:qdstzsbxh@126.com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901室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4年1月26日